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情况介绍,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情况介绍怎么写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情况介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情况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湖北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第四十二条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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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的经营规范?

第一条 为加强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维护娱乐场所经营者、消费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应当遵循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归口管理和辖区公安派出所属地管理相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公安机关对娱乐场所进行治安管理,应当严格、公正、文明、规范。

  第三条 娱乐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维护本场所治安秩序的第一责任人。

根据治安条例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娱乐场所对从业人员应当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名簿,统一建档管理。

第二十条 从业人员名簿应当记录以下内容:

(一)从业人员姓名、年龄、性别、出生日期及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二)从业人员户籍所在地和暂住地地址;

(三)从业人员具体工作岗位、职责。

外国人就业的,应当留存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复印件。

第二十一条 营业期间,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应当统一着装,统一佩带工作标志。

着装应当大方得体,不得有伤风化。

工作标志应当载有从业人员照片、姓名、职务、统一编号等基本信息。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有哪些规定?

   相关条文: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  (一)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四)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2、《宪法》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宪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在法学界存在争议,即“禁止四类具有黄赌毒违法犯罪记录人员从事娱乐业”的规定,有涉嫌对特定人群采取了不平等的待遇和对其宪法权利的不合理的限制,侵犯了《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平等的劳动权即平等就业权。

   相关条文: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   (一)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四)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2、《宪法》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宪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在法学界存在争议,即“禁止四类具有黄赌毒违法犯罪记录人员从事娱乐业”的规定,有涉嫌对特定人群采取了不平等的待遇和对其宪法权利的不合理的限制,侵犯了《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平等的劳动权即平等就业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情况介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情况介绍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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